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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7566488/2017-00018 主题信息: 建筑市场
发文单位: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生成日期: 2017年01月17日
文件名称: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广西华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在我区承接业务资格的通知(桂建质〔2017〕3号)
文    号: 桂建质〔2017〕3号 主 题 词: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广西华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在我区承接业务资格的通知(桂建质〔2017〕3号)
2017/1/20 9:33:49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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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在我厅组织开展的2016年第二次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中,广西华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高质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贺州市郁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恒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华利达建筑有限公司、广西桂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联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地质工程(集团)公司、平乐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广厦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共11家企业被责令整改并暂停在广西承接新的业务。

现经企业整改后有关部门复查合格,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上述11家企业在全区范围内承接业务的资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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