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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7566488/2017-00276 主题信息: 建筑市场
发文单位: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生成日期: 2017年07月12日
文件名称: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龙州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等2家企业在我区承接业务资格的通知(桂建质〔2017〕39号)
文    号: 桂建质〔2017〕39号 主 题 词: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龙州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等2家企业在我区承接业务资格的通知(桂建质〔2017〕39号)
2017/7/17 18:10:00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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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建质〔2017〕3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在我厅组织开展的2016年第二次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和2017年第一次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中,龙州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广西晟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被责令整改并暂停在广西承接新的业务。

    现经企业整改后有关部门复查合格,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上述2家企业在全区范围内承接业务的资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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