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钦高速(中马园区收费站~中马大街段)道路景观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重)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六钦高速(中马园区收费站~中马大街段)道路景观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重)项目已由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 自贸钦管审批立(2020) 8号文 和自贸钦管审批投(2020)2 8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方圆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财政资金,项 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t施工图设计、t采购、t施工、t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招标编号:CJNG2020306G(重)
建设地点:位于六钦高速(中马园区收费站一中马大街段),中马大街启动区段。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六钦高速(中马园区收费站一中马大街段)道路景观提升项目(改造公路绿化约8公里),主要包含高速入口、中分带、西侧绿地提升工程、高速东侧绿地及金燕大厦以北一公里示范段建设工程、中马大街跑步道及夜景亮化提升工程、中马大街(改造市政道路绿化约2.1公里)绿化提升工程和高速公路指示牌等内容。
合同概算批复:本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102. 19万元,其中工程费约1781. 19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施工图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25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其中设计工期6日历天,施工工期约25个日历天。(整个工期非设计工期和施工工期直接叠加,已经考虑分批出图和分批施工的因素)。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两个单位工程(单位工程1及单位工程2)。两个单位工程独立验收,其项目范围和批复概算费用(最终招标控制价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结果为准)如下所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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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或费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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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概算造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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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政 工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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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及工器具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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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装
工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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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费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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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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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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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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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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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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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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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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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马大街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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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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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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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钦高速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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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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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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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钦高速金燕大厦段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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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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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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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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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马大街景观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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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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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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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马大街电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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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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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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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六钦高速(中马园区收费站~中马大街段)道路景观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及竣工验收及备案等。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如部分设计没有专业资质的,则由联合体设计方专业分包委托)、采购、施工和验收,包含但不限于办理总承包各阶段的评审、报建、报监、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咨询服务、人员劳务、办公场地及设备、手续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实测实量、竣工试验、竣工图的编制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3本项目t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t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施工”);(2)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4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均需在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qinzhou.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电子版。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按要求完整下载相关文件,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信息(如有),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完整了解招标文件和信息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2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库管理系统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建设网(http://gxcic.net/default.aspx)、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qinzhou.gov.cn/)发布。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款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提高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6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钦州市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经钦州市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审定后的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保修期内满12个月(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起算)后7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50%,工程质量保证金剩余的50%,待工程缺陷保修期内满24个月(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起算)后7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无息返还。(上述进度款中需扣除农民工工资需支付的部分)其中,农民工工资按有关要求按月进行支付,每月25日前送监理和发包人审核。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77-2862153
资料封存: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方圆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智慧产业园9号楼3楼 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联系人:玉树伟 联 系 人:庞东
电 话:0777-5988173 电 话:0771-5823850 18376542606
电子邮箱:cjzx07@163.com
2020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