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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5条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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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现场递交:
5.3.1.1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需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身份登记等。体温不得超过37.3℃、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
5.3.1.2递交投标文件需出示的材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系委托代理人须持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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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现场递交:
5.3.1.1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需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身份登记、查验“四码”(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记录、同行密接人员自查),并持会前、开标活动开始之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且必须在南宁市进行)。体温不得超过37.3℃、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进入交易中心进行投标工作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1.2递交投标文件需出示的材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系委托代理人须持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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