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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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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备注: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进行设计方案招标时评标委员会人数不应少于9人(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应占评委总数的2/3以上)。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应包括招标人以及与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有关的建筑、规划、结构、经济、设备等专业专家。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应增加环境保护、节能、消防专家。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评委应以建筑专业专家为主,建筑专业专家不得少于技术和经济方面专家总数的2/3。】
抽取的评审专业类别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 经济:2人; □建筑:/人;
□规划:/人; □结构:/人;
□设备:/人; ☑ 道路:1人;
☑ 桥梁:1人; □给排水:/人;
□其他专业:/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特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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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构成: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8人。
【备注: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进行设计方案招标时评标委员会人数不应少于9人(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应占评委总数的2/3以上)。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应包括招标人以及与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有关的建筑、规划、结构、经济、设备等专业专家。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应增加环境保护、节能、消防专家。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评委应以建筑专业专家为主,建筑专业专家不得少于技术和经济方面专家总数的2/3。】
抽取的评审专业类别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经济:2人;□建筑: 人;
□规划: 人;□结构: 人;
□设备: 人;☑道路:4 人;
☑桥梁:1人;☑给排水:1人;
□其他专业: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特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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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0.1.1类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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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是指:2019年4月1日后设计费在100万元以上(含)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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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是指:设计费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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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专用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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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进度款支付
10.4.1 发包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约定的付款条件及时向设计人支付进度款。
10.5 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0.5.1发包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的约定及时支付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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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进度款支付
10.4.1 以下各节点进度款支付需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并由设计人提供相对应的资料,由发包人向市财政申请相关费用并获准拨款后,依进度支付设计费。
(1)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后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计 元。
(2)完成初步设计并获得初步设计批复后,支付至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第一部分工程费用(建安投资)为基价计算后核实设计费的50%。
(3)施工图设计完成备案后,支付至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第一部分工程费用(建安投资)为基价计算后核实设计费的80%。
(4)工程竣工结算审定后可支付完设计费。
如后期南宁市审计部门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复查的,发包人、设计人双方同意按照复查的结果重新进行最终结算,对发包人向设计人超付的款项,设计人应在南宁市审计局相关部门确定最终结算价之日起30日内返还发包人,逾期返还的,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支付应返还款项每日2‰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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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专用合同条款中的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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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设计费支付方式
1.以下各节点进度款支付需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并由设计人提供相对应的资料,由发包人向市财政申请相关费用并获准拨款后,依进度支付设计费。
(1)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获批复后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总额的 %,计 元。
(2)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并获批复后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计 元。
(3)完成初步设计并获得初步设计批复后,支付至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第一部分工程费用(建安投资)为基价计算后核实设计费的50%。
(4)施工图设计完成备案后,支付至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第一部分工程费用(建安投资)为基价计算后核实设计费的80%。
(5)工程竣工结算审定后可支付完设计费。
如后期南宁市审计部门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复查的,发包人、设计人双方同意按照复查的结果重新进行最终结算,对发包人向设计人超付的款项,设计人应在南宁市审计局相关部门确定最终结算价之日起30日内返还发包人,逾期返还的,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支付应返还款项每日2‰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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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设计费支付方式
1.以下各节点进度款支付需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并由设计人提供相对应的资料,由发包人向市财政申请相关费用并获准拨款后,依进度支付设计费。
(1)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后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计 元。
(2)完成初步设计并获得初步设计批复后,支付至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第一部分工程费用(建安投资)为基价计算后核实设计费的50%。
(3)施工图设计完成备案后,支付至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第一部分工程费用(建安投资)为基价计算后核实设计费的80%。
(4)工程竣工结算审定后可支付完设计费。
如后期南宁市审计部门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复查的,发包人、设计人双方同意按照复查的结果重新进行最终结算,对发包人向设计人超付的款项,设计人应在南宁市审计局相关部门确定最终结算价之日起30日内返还发包人,逾期返还的,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支付应返还款项每日2‰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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