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1、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点:“技术类专家3人、商务类专家 1人。”现更改为:“技术类专家2人、商务类专家 2人。”
2、原招标公告第1点:“地块二:总建筑面积23929.22平方米”。现更改为:“地块二:用地面积15亩,总建筑面积23929.22平方米”。
3、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5点:“地块二:总建筑面积23929.22平方米”。现更改为:“地块二:用地面积15亩,总建筑面积23929.22平方米”。
4、原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条第2点:“地块二:总建筑面积23929.22平方米”。现更改为:“地块二:用地面积15亩,总建筑面积23929.22平方米”。
5、原投标函(格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现更改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6、原投标报价表(格式):“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及盖章)”。现更改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7、原授权委托书(格式):“授权代理人(签名及盖章)”。现更改为:“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8、原投标函格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现更改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9、原辅助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现更改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各投标人收到此通知后,请予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复。
其他事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 址:南宁市金湖南路31号三楼313室
联系人:谢工 电话:18677183636
招 标 人:南宁市良庆区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