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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区建设系统先进基层工会、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之友评选方案》的通知

2005-07-05 00:00:00 来源: 收藏
关于印发《全区建设系统先进基层工会、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之友评选方案》的通知
桂建工字[2005]3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规划局、园林局、房产局、市政局、市容局,区建工集团,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建设工会制定的《全区建设系统先进基层工会、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之友评选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00五年七月五日
 
全区建设系统先进基层工会、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之友评选方案
   
近年来,我区建设系统各单位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在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广西建设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推动工会工作的不断进步,更好地发挥工会在建设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建设系统工会开展一次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各市、县建设工会、全区建设系统各企业、事业单位工会。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工会条件、坚持以邓小平理沦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循和贯彻工会工作指导方针,领导班子强,队伍作风过硬,履行职责到位,凝聚力和战斗力较强。
2、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开展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坚持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努力落实职代会各项职权,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发挥好;工会基层组织健全,依法进行平等协商,认真执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本单位
    劳动关系协调稳定:民主评议、厂务公开制度健全。
    3、密切联系群众,服务职工,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能较好地维护
    职工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积极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调节社会矛盾,重视和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以及解决农民丁工资拖欠等问题,把工会组建和职工权益维护:厂作作为工会工作重点来抓,工作成绩显著。
    (二)、优秀工会干部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遵纪守法,勤政廉洁。
    2、立足本职岗位,心系职工,开拓创新,爱岗敬业,在工会工:作的实践中,积极研究、探索工会工作的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3、深入群众,掌握职工思想,了解职上困难,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为群众说话办事,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并得到群众拥护。
    4、努力钻研工会理论和业务,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能充分发挥工会干部的职责。
    (三)、优秀工会之友条件
    1、评选对象为部门或单位党政领导。
    2、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遵纪守法,勤政廉洁,工作卓有成效。
    3、热心支持工会工作,努力为工会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4、在企业改革过程中,能主动搞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协调劳动关系,调节各种矛盾,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
  三、推荐评选原则和办法
    1、各市和区建:正集团根据名额分配,在广泛听取广大会员和职工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评选。
    2、各地级市由市建设工会统一组织推荐,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没有建设工会的地级市请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推荐并审核。
  中报表一式两份,请于2005年10月15日前报广西建设丁会。
  联系电话:0771-2615033    13207815252    联系人:郑典纯
  地址:南宁市朝阳路49号建工集团12楼    邮编:530012
  四、表彰
    凡被评为全区建设系统先进基层工会、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之友的,由广西建设:工会给:户表彰。
附件:先进基层工会、优秀丁会干部、优秀:工会之友名额分配表及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