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房〔2006〕27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拆迁办:
城镇房屋拆迁工作是政策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因此,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各界也予以高度关注。按照建设部对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城镇房屋拆迁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各市拆迁工作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做好宏观调控决策,我厅制定了《全区城镇房屋拆迁情况统计表》和《全区城镇房屋拆迁拆迁矛盾纠纷排查表》,现印发给你们,并将填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每季度将辖区内城镇房屋拆迁的有关情况上报我厅,具体内容见附件1(《全区城镇房屋拆迁情况统计表》)和附件2(《全区城镇房屋拆迁矛盾纠纷排查表》)。报送时间为每季度后5日内,报送的数据为当季发生数。报送第四季度拆迁统计数据时,请一并累计填写当年度全部数据。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表格的内容认真、如实地填报,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防止弄虚作假。
三、《全区城镇房屋拆迁矛盾纠纷排查表》的填报请按照建设部《城镇房屋拆迁信访结案息访工作指导意见》(建住房〔2005〕146号)的规定,认真排查填报。如遇紧急突发情况时,请及时报告我厅房地产管理处。
四、2006年第一季度的报表,请各单位尽快补报送交我厅房地产管理处。联系人:谢剑虹,联系电话:0771-2264311,传真:0771-2264311。
五、报送方式。今后各季度的报表,请各有关单位先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我厅房地产管理处(电子邮箱:gxjstfcc@126.com),同时将一份报表以书面形式报我厅房地产管理处。
附件:⒈《
全区城镇房屋拆迁情况统计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