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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区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通知(桂建标[2012]85号)

2013-01-18 11:30:28 来源: 收藏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我厅2012年10月开展的全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检查中,因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和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不符合资质管理要求,我厅根据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限于2013年1月31日前整改完毕。现经我厅核查,该公司已按有关规定整改完毕,符合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要求。经研究,从下文之日起,恢复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区范围内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