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字[2004]64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商务局:
现将建设部、商务部《关于做好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二00四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