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科〔2017〕13号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广西第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等相关标准,我厅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第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评价工作。经审定,南宁东盟商务区服务中心、南宁保利君悦湾1-14号楼等12个项目通过专家评审,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17年度广西第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3月22日
桂建科〔2017〕13号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广西第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通知
2017-03-29 09: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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