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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97号建议的答复

2017-05-10 15:59:29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覃彩雪等5名代表:

    你们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注重加大乡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办理。经我厅商自治区财政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注重加大乡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的建议我们已经落实。

    长期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关注集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我区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一)推进村镇规划集中行动,完善对集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规划引导。2011年起,我区以完善乡镇总体规划、重点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乡村规划编制为目标开展村镇规划集中行动。自治区本级共安排资金7.95亿元,地方配套6亿多元,用于支持全区乡村规划建设,截至2016年底,广西县域镇村体系规划实现全覆盖;同时,还开展了26个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覆盖率达到97.9%;乡总体规划覆盖率达到93.6%。此外,为确保乡镇规划的合理有效,我厅制定了《广西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广西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广西村镇规划编制任务验收暂行办法(试行)》和《广西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审批技术指导意见》以及其他相关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较好地规范、统一和指导全区村镇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通过乡镇总体规划的引导,全区各个乡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得到了合理布局和有序建设,乡镇生活环境和卫生条件得到了改善,镇、乡的生活垃圾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收集率分别由2010年底的80.81%、59.71%提高到了2015年的92.82%和86.17%。

    (二)创新投入模式,引入政策性银行贷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利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专项贷款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88号),自治区财政通过“分贷统还”的方式,从国家农业发展行贷款100亿元用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基础设施建设,其中,用于集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以及百镇示范、民族乡、乡改镇等项目共计68.18亿元,对集镇人居环境提升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三)深入推进“清洁家园”专项活动,巩固提升村镇垃圾、污水治理成效。

    一是全面开展农村垃圾治理两年攻坚工作。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十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我区在2016-2017年两年间共组织实施了520个乡镇片区处理中心建设和1000个村级垃圾处理设施改造升级,以及一批垃圾焚烧发电和水泥窑协同处理垃圾的项目,力争全部集镇和90%以上的村屯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二是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继续推进农村垃圾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坚持大分散与小集中、土办法与新技术相结合,完善由“村收镇运县处理、村收镇运片区处理、就地就近处理”三个层面构成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防城港、钦州、桂林等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推进顺利,宾阳华润水泥、扶绥海螺水泥等一批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项目顺利投产,下辖乡镇及村屯垃圾全部实现集中处理,我区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得到不断提升。

    三是推动农村垃圾处理技术升级。我厅在总结“清洁家园”技术成果运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垃圾处理适用技术的指导,组建了自治区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技术指导专家组,指导各地科学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专家组通过现场审核、组织专题会议对各个技术案例逐一进行了评审,研究整理编印了《广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参考案例》和《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工作指导手册》并发放全区各地,为各地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提供学习借鉴和业务指导。

    四是积极开展镇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在2015年完成137个镇级污处理厂建设的基础上,2016年全面开工建设300个镇级污水处理厂,争取到“十三五”期末建成不少于450座镇级污水处理厂,基本实现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

    (四)推进集镇建设示范工程,不断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自2010年起,自治区组织开展了广西特色名镇建设,累计建设20多个工贸名镇、生态农业名镇、文化名镇和旅游名镇;2014年,自治区统筹推进了100个经济强镇和特色名镇建设,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梯次发展的原则,以提高百镇承载能力为基础,以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发展特色产业为依托,进一步增强小城镇吸纳人口、发展产业、聚集资源、活跃市场的功能,大幅提升百镇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实现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加快推进我区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进程。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在前一阶段的村镇建设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正如你们在建议中提到的,除了一些保基本的民生项目做到了全区绝大部分集镇全覆盖外,很多促发展的示范项目优先投向重点镇、大镇和资源富集的乡镇,造成了集镇发展不平衡,仍然有些乡镇存在排水设施、交通设施、城镇景观等配套设施不完善的问题。你们所提出的加大乡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政策及资金支持、更科学合理地通过规划指导乡镇建设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加强集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具有很大的指导作用。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落实。

    (一)大力推进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宜居条件。深化乡村规划建设体制改革试点,完成10个试点县的试点工作任务,认真总结经验,全面完善“四所合一”改革,完成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项目,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服务市场化和主体多样化。组织实施村屯容貌整治工程、乡村建设示范村和绿色村屯创建工作,强化乡村建设成效,倡导或引导社会参与、企业参与、资本参与、群众参与,坚持走可持续、有特色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新路。

    (二)继续推进基础设施“两延伸”,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将城镇或者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美丽乡村、生态环境保护整治相结合,完善城镇化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逐步缩小城镇与乡村基础设施之间的差距。一是乡镇带动农村,统筹发展。将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到村庄规划的一部分,统筹协调并充分利用乡镇资源,差别配置,实现资源共享和综合利用,实现镇村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二是以人为本,从实际需要出发,帮助农民改善农村最基本、最基础、最急需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应与城镇居民点布局、城镇交通体系相连接,尽可能贴近农民,生活便捷,共享方便,为共建良好的人居环境创造条件。

    (三)大力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持续开展“清洁家园”专项活动。我们将努力完成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工作任务,确保顺利通过国家部委的组织验收;同时,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并且实现有效稳定运行,确保实现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另外,我们还将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统筹推进项目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网络,抓好保洁员队伍建设,形成可行、高效、稳定的农村保洁管理机制,认真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加大执法力度,持续提升“清洁家园”活动成果。

    (四)以百镇建设示范为引领,推进乡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质升级。为进一步推进百镇建设示范,起到示范引领效果,我厅将在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协调指导,组织技术服务队到示范乡镇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项目进度和建设质量,针对项目推进缓慢的市、县(区)进行督查,对进度仍不理想的采取通报和约谈等措施,确保如期完成试点示范建设任务。同时,大力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出台广西特色小镇文件政策,加大培育力度,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力争到2020年,培育出一批布局合理、经济发达、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特色鲜明、进入全国先进行列的小城镇。

    (五)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进农发行贷款投入集镇人居环境改善的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并发挥较好的作用。自治区财政厅认为,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属于市、县事权,建议各市、县在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之外,要积极挖掘自身潜力加大投入,形成合力促进集镇基础设施水平提升。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5月8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董明照,0771—2260102

    抄            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来宾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