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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64号建议的答复

2017-05-15 16:25:17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覃述刚代表:

    您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 将大扬美旅游区列入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示范区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办理。经商自治区财政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将大扬美旅游区列入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示范区的建议我们正在落实。

    一、我厅支持大扬美旅游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是传统村落和旅游资源较为富集的地区,镇域范围内有7个村落已列入第一、第二批广西传统村落名录,其中扬美村、木村坡、三江坡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近些年,我厅一直高度关注并支持扬美片区传统村落报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扶持力度,取得较好成效。

    (一)支持保护发展规划编制。2012年以来,我们依托村镇规划集中行动,按照10万元/个的标准安排自治区级以上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经费,南宁市先后有9个传统村落获得支持,扬美村、木村坡、三江坡等村落均名列其中。

    (二)支持人居环境改善。我厅指导扬美片区大力推进“一清、二拆、三整理”,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完善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立健全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安排1000万元支持江西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安排60万元支持江西镇3个村屯道路硬化;安排617.5万元支持江南区开展13000户改厨改厕。扬美片区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三)支持扬美村特色文化名村建设。2013年,我们将扬美村列入广西特色文化名村建设范围,安排补助资金400万元,开展民居修缮和景观建设,并指导和支持扬美村申报中央历史文化名村专项建设资金。

   (四)支持扬美村、木村坡和三江坡整治修缮。我厅指导扬美村、木村坡、三江坡积极申报中央传统村落补助资金,并安排自治区本级补助资金,每村获得资金共500万元,用于开展环境整治、民居修缮和产业发展,目前项目推进顺利。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在建议中提出将扬美片区的传统村落进行整合,加强与旅游发展深度融合,按照大扬美片区的思路,以打造传统村落保护示范区的办法深入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我们认为这个思路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对探索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成片区、带状推进路子,形成整体效应具有很好的参考意义。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落实。

    (一)在总体规划中落实。目前,我们正在组织编制《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总体规划》,计划将大扬美片区作为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重要片区和示范片列入规划内容,在规划定位、发展模式等方面予以指导,并在将来以规划为依据安排建设项目中,给予更大倾斜支持。

    (二)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我们将从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专家委员会中,安排专家对大扬美片区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给予指导,组织专家开展实地调研,加强沟通联系,指导保护发展项目实施,确保各村落建设实现高起点、高水平。

    (三)继续加大扶持力度。我们将根据自治区财政资金的安排和投向,继续整合“美丽广西·乡村建设”、乡土特色建设等项目资金,加大对大扬美片区的扶持力度。如具备条件,尽可能将大扬美片区列为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示范区,并给予相应的支持。

    同时,我们将建议南宁市和江南区将大扬美片区的整体保护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编制片区保护发展规划,推进片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开展历史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保护修缮,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保护发展模式,形成保护发展的良性互动。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5月15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宋 洋,0771—2260191

    抄            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联络   处、南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