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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绿色建筑统计工作的通知(桂建科〔2018〕11号)

2018-04-24 08:28:59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桂建科〔2018〕1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我区绿色建筑发展实际状况,提升绿色建筑推广工作科学决策水平,更好地促进建筑节能工作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规定,参照现行《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我厅制定了《绿色建筑统计报表》(以下简称《报表》),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实行季报制度,报送时间为每年的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固定的格式要求(详见附件1),按时向我厅科学技术处报送《报表》(纸质盖章文件一式两份,电子扫描文件发送邮箱)。

    二、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报表》填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跨部门协调采集统计数据,细化本地区统计工作分工,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各项统计工作;建立规范的数据填报和审核机制,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将《报表》执行报送情况作为重要指标,列入建筑节能工作考核内容。

    《报表》报送过程中有关问题,请及时与我厅科学技术处联系。

    联系人:韦盼兰,联系电话:0771-2260042,电子邮箱:gxjstkjc@163.com,地址:南宁市金湖北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205室。

    附件:⒈ 绿色建筑统计报表  附件1:绿色建筑统计报表.xls

          ⒉ 统计报表总说明及主要指标解释  附件2:统计报表总说明及主要指标解释.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