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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苏海棠代表建议的答复(桂建函〔2018〕68号)

2018-01-30 10:04:31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桂建函〔2018〕68号

苏海棠代表:

    我们对您提出的关于“在规划乡村建设时考虑城镇化建设中的污水处理”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厅一直高度重视城镇化过程中的农村污水治理问题,并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全区所有城县和455个乡镇均建设了污水处理厂,并将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将农村污水纳入城镇进行集中处理;二是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施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和农村公共厕所改造试点;三是开展了农村污水治理全覆盖试点,选择了恭城、陆川两个县作为国家试点,分别安排了自治区本级资金2.6亿元和2.7亿元,支持乡村和村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探索农村污水治理新思路;四是开展农村分散式污水治理技术研究,探索了不同地形条件下污水处理的方式和工艺等等。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对广大的农村地区而言,我区农村污水治理工作面临的任务还非常艰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还非常多。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结合自治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配合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制定农村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并配合抓好计划的落实。

    二是加快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的全覆盖。2018年,我区推进了10个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将制定并印发《广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审批指导意见》,在全区全面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并在规划中落实区域内乡村污水、垃圾治理等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和配套标准。

    三是加快推进“镇镇建成污水处理厂”工作。以首批百镇建设示范验收为契机,总结经验,加快推进第二、三批百镇建设示范项目落实,严格督促镇级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并将污水管网延伸到有关村屯,切实解决乡镇周边农村污水治理难题,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指导。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月29日

    (联系人:董明照,联系电话:0771-226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