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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提供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37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18-04-18 17:09:52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自治区农业厅:

    根据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交办,我厅为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370号提案“关于创新培育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的会办单位。结合我厅职能,经研究,现提供会办意见如下:

    一、我厅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关工作情况

    培育农村集体经济,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可持续发展的的重要手段。我厅一直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坚持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为培育农村集体经济提供规划依据和留足发展空间。

    (一)编制乡村规划,引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近年来,我厅大力开展村镇规划集中行动,加快乡村规划编制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已部署74个县(市)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从区域的角度做好生产力和人口布局。目前,已完成1.2万个行政村规划和4.8万个自然村规划,分别占行政村83.9%和自然村总量的26.2%,为农村产业发展奠定了规划基础。

    (二)开展环境整治,促进产业发展。在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中,我们注意将乡村建设与培育农村集体经济相结合,遵循乡村产业发展规律,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努力把“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成效转化为富民强村发展的强大推力,打造了一批村庄有规划、环境美如画、产业特色化的美丽乡村,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添砖加瓦。

    (三)以特色名村或乡土特色为载体,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在实施乡村建设过程中,我们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原则,重点推进农村道路、供排水、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燃气、改厕改厨、村屯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在此基础上,培育“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引导美丽乡村连点成线、成片建设,形成美丽乡村旅游带、乡村旅游景区,以开展乡村旅游、形成支柱产业等手段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对列入特色名村、乡土特色示范村、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的村庄,我们注意统筹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合理统筹各类生产生活用地,优化生态空间格局,尊重乡风民俗,规划保护好村庄特色风貌和历史文脉。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采纳共青团广西区委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统一部署,着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培育与发展。一是全面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提升乡村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集体经济的培育奠定基础。二是深化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制度改革,制定实施乡村规划管理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探索和推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案,发挥乡村规划对农村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加快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等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农房规划建设许可的内容和程序,压缩规划建设许可办证周期,进一步扩大农村建房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覆盖面。三是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乡土特色建设。依托已公布的654个广西传统村落和161个中国传统村落,按照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的布局要求和乡土特色建设的要求,推进村落保护项目建设,全面整治村落环境,改善村落人居环境,挖掘历史文脉,传承农耕文明,营造乡村农耕旅游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强村民的自治管理,将乡村规划的主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督促村民共同遵守,为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打下坚实基础。

    联系人:覃林甫,联系电话:2260026。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