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见证取样人员:
根据《关于推行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见证取样人员能力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桂建质安监〔2018〕21号)要求,我站建立了“广西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见证取样人员能力评价系统”,经研究定于5月24日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能力评价对象
本着免费自愿参加能力评价的原则,我区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从事见证取样工作的技术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能力评价系统进行能力评价。
二、预约、能力评价时间及方式
预约时间:每周一至周三。预约成功后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能力评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能力评价。
能力评价时间:每周四上午9:00~10:00,下午15:00~16:00。
能力评价采取网络评价的方式进行,要求相关人员在计算机上自己独立完成能力评价。
三、能力评价流程
有关人员登录广西建设网(http://gxcic.net/default.aspx),点击“在线服务”,在业务管理系统中点击“广西施工、监理(建设)见证取样人员能力评价系统”,按要求注册后即可进行能力评价。能力评价合格后,其相关信息同时录入广西建设工程检测监管信息系统电子数据库。能力评价通过人员可在“广西施工、监理(建设)见证取样人员能力评价系统”自行打印能力评价证明。
四、其他事项
(一)参与能力评价的人员必须按系统要求安装摄像头,能力评价期间不定期拍照(随机40~60次)。必须本人完成能力评价,严禁他人替代,一经发现,该期能力评价视为不通过,半年内不能登录系统进行能力评价。
(二)未通过的评价人员应重新预约参加能力评价,连续两期能力评价未通过的需间隔20天方可再次进行能力评价。
(三)能力评价期间有关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18320842670。投诉电话:0771-5846195。
附件:1.能力评价系统操作说明
2.广西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见证取样人员能力评价大纲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8年5月23日
附件1
能力评价系统操作说明
1、进入“广西施工、监理(建设)见证取样人员能力评价系统”登录个人账号;
2、点击学员中心的左边的个人信息;
3、填写个人信息中的个人资料、设置头像、身份认证,填写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
4、点击“我要评价”后找到相符的评价计划;
5、点击“我的评价”后面的立即预约,选择“评价类型”(请勿选错);
6、预约成功后,在我的班级中点击“能力评价”即可参加能力评价;
7、点击能力评价链接进入能力评价测试;8、能力评价期间,请勿擅自关闭能力评价页面,若关闭页面,需重新进行能力评价。
9、评价完毕如需提前结束请点击右上角 【能力评价】按钮。
10、能力评价证明:《见证取样人员能力水平评价报告单》(打印设置要求:页面尺寸为A4,方向为横向,打印设定比例为100%)。
附件2
广西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见证取样人员
能力评价大纲
一、能力评价内容
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人员能力评价内容分常规建筑材料、节能材料和市政材料三大类。
常规建筑材料包括:水泥、砂、石、钢材、钢筋焊接及机械连接、混凝土、砂浆、外加剂、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掺合料、混凝土用水、墙体材料、防水材料、建筑涂料、建筑腻子、安全帽、安全带、扣件、安全网等。
节能材料包括:保温材料、电线电缆、界面砂浆、界面剂、抗裂砂浆、风机盘管机组、建筑幕墙、密封胶、建筑门窗、建筑幕墙型材、门窗型材、隔热涂料等。
市政材料包括:沥青、道路沥青混合料、集料、桥梁橡胶支座、锚具、夹具和连接器、预应力砼用钢铰线\高强钢丝、检查井盖\水箅、路基填料(土)、淤泥、钢性基层和底基层、土工合成材料、路面砖、水泥土、水泥净浆、市政混凝土、市政砂浆、埋地输水管、混凝土路缘石(含路缘石、平缘石、立缘石、平面石)等。
二、能力评价依据
1、能力评价内容中各项目涉及的产品、检验或验收标准;
2、国家、行业或广西地区其它相关标准和要求。
三、能力评价要求
1、掌握各项材料检测内容;
2、掌握材料组批原则或取样频率,能对材料准确划分批次;
3、取样方法及数量,能按标准要求正确取/送样;
4、能熟练填写、核对各项材料送样时所需要的信息(例如:生产厂家/产地、品种、等级、牌号、执行标准、批号/生产日期、使用部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