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委),南宁市市政和园林局,柳州市、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局,崇左市综合执法局,玉林市园林服务中心,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三项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经研究,我厅制定了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和市、县两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指导目录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转发至县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并结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系列制度的通知》(桂建法〔2017〕8号)和业务实际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