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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快速公交系统(BRT)示范工程规划与建设的通知

2006-03-09 00:00:00 来源: 收藏

桂建城[2006]10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规划局、市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6号)、2006年全国建设工作会议和2006年全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今年我厅将在全区各主要城市开展快速公交系统(BRT)示范工程的规划和建设前期工作。
   
      该项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1、形成全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指导性文件,建立完善的激励和保障机制;2、为今后更好地指导和引导全区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我厅拟选取条件较好的城市,作为全区的示范城市开展BRT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3、要求各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配合市政府做好本市的BRT示范工程申报工作,于3月31日前以市政府名义书面向我厅申报。
   
      目前,我厅已与国际能源基金会等组织取得联系,拟对进行BRT示范工程建设的城市将给予无偿技术专家支持,我厅也将采取措施予以资助和支持。
   
    联系人:张林峰(0771—2264300,13878115309)
    传  真:0771—2264307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OO六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