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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核准审查结果的公告(23号)

2007-11-16 15:50:09 来源:广西建设网 收藏
广西区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公告第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及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厅对广西天河福源电力设计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提交的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核准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核准审查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核准审查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核准审查结果
序号
单位名称
类别
申请核准的内容
核准审查意见
资质证书号
1
广西天河福源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核定
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乙级
符合新资质分级标准,同意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乙级资质(有效期五年)。
206507
2
桂林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延续
市政公用行业(给水、排水)乙级
符合原有资质分级标准,同意市政公用行业[给水(限给水管网)、排水(污水处理厂除外)]乙级资质(有效期至2010年3月31日)。
201164
3
广西华威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延续
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园林)丙级
符合原有资质分级标准,同意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园林)丙级资质(有效期到2010年3月31日)。
203149
4
梧州市交通建筑设计室
延续
公路行业(公路)丙级
符合新资质分级标准,同意其申请的公路行业(公路)丙级资质(有效期五年)。
204510
 
注:请上述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的5个工作日之后,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厅窗口领取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属资质延续的单位在领取新资质证书时,需交回原有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