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省政府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和引导,使当地住房的开发建设以适合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为主,合理确定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切实解决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问题,加大廉租房建设或租房补贴发放的力度,确保实现省政府提出的三年解决现有城镇住房特困户住房问题的目标。
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
省政府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省政府批准下达的年度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计划,不得突破;没有取得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的项目,一律不得供地;确需突破年度计划控制指标的,应经省国土资源厅报省政府批准;严格控制高档商品房的土地供应,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用地供应量;要将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向社会公布,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省政府强调,各地2005年的拆迁规模要控制在去年水平之内,减少拆迁引起的住房需求。
可适当提高货币分房标准
省政府要求,进一步推动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货币分配补贴改革工作,条件成熟的城市,可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适当提高住房货币分配补贴标准,提高职工的住房消费能力,同时加大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用于发放个人贷款的比例,支持职工个人购买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