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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广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管理系统录入期限的通知(桂建便函〔2016〕242号)

2016-09-02 10:57:03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桂建便函〔2016〕24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2016年6月28日,我厅印发了《关于开通广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管理系统的通知》(桂建便函〔2016〕67号),要求有关企业于8月31日前将有关信息录入完毕。为进一步方便企业做好系统信息录入工作,现决定将信息录入期限延长至10月30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完成信息录入企业情况

    截至8月26日下午16时,共有1664家企业按照要求将有关信息录入系统,其中得分80分及以上(合格等级)的有528家,得分在60分及以上、80分以下(基本合格等级)的有150家,得分在60分以下(不合格等级)的有986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应录入企业范围

    在我区有施工任务的区内外各级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铁路、交通、水利等专业除外),均应登录系统并按照要求填报有关信息。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企业不需录入;不从事房建市政工程施工的企业不需录入;在我区无在建工程的企业暂不需录入。

    三、录入期限要求

    需要将有关信息录入系统的企业,应于10月30日前将有关信息录入完毕,并确保得分在80分及以上。我厅将在10月30日后再行通报企业得分情况,并对达不到合格等级的企业适时启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程序。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9月10日前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应录入而未录入的企业、尚未达到合格等级的企业按期录入有关信息并持续改进。会议应做好通知和签到工作,我厅将检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会议召开情况。

    (二)我厅已于7月底至8月初在14个设区市举办多场系统使用专题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超过2500人。为进一步服务企业做好系统使用工作,我厅定于9月9日(星期五)上午8:30在广西建设大厦4楼多功能厅再免费举办1期培训班,时间半天。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通知附件中本辖区内得分在60分以下的企业各派1名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区外企业由我厅直接通知。

    (三)各市、各企业在使用系统过程中,如遇到对系统评分规则上的问题,可以反馈到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工作邮箱(gxjstjgc@126.com)。

    (四)为更好地提供技术支持,软件开发公司建立了技术咨询QQ群,群号为:575558186、563140565,请各用户及时加入。各市、各企业如有技术疑问,主要通过QQ群内咨询解决,亦可直接咨询软件公司(联系人:彭雄飞,联系电话:15577309802)。

    附件:全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得分情况汇总表附件:全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管理系统得分情况汇总表(8.26).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