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村镇〔2006〕13号
各市、县(区)建委(建设局)、规划局: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自治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方案》的要求,我厅对全区各地推荐的新农村规划整治村(屯)进行了实地考察和综合平衡,经研究,确定南宁市武鸣县城厢镇大皇后村等33个村(屯)为自治区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整治示范村(屯),南宁市武鸣县双桥镇杨李村等100个村(屯)为自治区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整治试点村(屯)(名单见附件)。请各地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建设“四个广西”的战略高度,深刻理解“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按照自治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方案》的具体要求和统一部署,结合本地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积极整合各方面的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尤其是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围绕村庄规划编制、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村庄环境治理以及村庄环境绿化、美化等内容,积极开展新农村规划整治示范和试点工作,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加快广西城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作出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