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村镇〔2006〕8号
各市、县建委(建设局)、规划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科学地指导和规范全区村庄整治,切实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镇规划标准》和《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和要求,我厅制定了《广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技术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试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村镇建设管理处。
附件:广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技术导则(试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