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人〔2014〕92号
关于开展2014年全区村“两委”干部教育培训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一届村“两委”干部大培训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09〕78号)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换届后村(社区)“两委”干部轮训工作的通知》(桂组通字〔2014〕76号)精神,我厅2014年组织了全区村“两委”干部新农村规划知识专项培训。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农村党员教育培训情况、总结经验交流做法,经研究,拟于2014年12月对各地专项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我厅检查时间为2014年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做好相关检查迎检工作。
二、检查内容
2014年以来,各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全区村“两委”干部新农村规划知识专项培训工作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情况。
三、总结材料要求
(一)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人员具体负责,认真对本单位开展村“两委”干部大培训工作进行自查,并形成总结材料(含典型经验材料和培训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总结材料包括:培训的期(班)数和人数、培训任务完成的基本情况、主要实施方法和获得的经验,具体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下一步工作的打算,培训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主要说明自治区级、本级和下级拨付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四、材料报送时间
村“两委”干部大培训的总结材料(含典型经验材料和培训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请于2014年11月20日前报送至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jtpxzxjwk@163.com,联系人:卢兴宁,联系电话:0771—5510635,传真:0771—5595077。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