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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授予河池市等11个城市“广西园林城市”称号的公示

2014-11-25 15:28:07 来源: 收藏

    河池市、崇左市、贺州市、东兴市、德保县、隆林县、田东县、靖西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合山县、忻城县、蒙山县等12个市县2013年申报“广西园林城市”后,按照《广西园林城市申报和考评办法(修订)》相关程序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审查了该12个市县申报材料并赴各市、县现场考评。专家组认为,除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外,其他11个市县园林绿化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广西园林城市”标准。经研究,我厅拟授予河池市等11个市县“广西园林城市”称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11月25日至2014年12月3日。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请将书面意见由本人送达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规划园林处,签署真实名称并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地址、方式;委托他人送达的,请附由本人签署姓名的委托书。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规划园林处联系电话:0771-2260079,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1906房。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