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房[2006]70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房产局、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泛珠九省区建设厅、房协签订的《泛珠三角区域房地产合作备忘录》有关合作事宜,进一步推动泛珠三角房地产业界的交流与合作,今年12月7日-9日将在广州举行第二届“泛珠房博会”。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区域经济合作。 日前,就第二届“泛珠房博会”组织工作有关事项,我厅已在《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泛珠房地产论坛暨房博会”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建房[2006]68号)中予以明确。为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定于2006年10月18日在南宁市召开我区组织参加第二届“泛珠房博会”系列活动动员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通报我厅组织参加第二届“泛珠房博会”的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06年10月18日(星期三)下午3:00—6:00,地点: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5楼会议室。
三、参加会议人员
(一)各市建委(建设局)、房产局分管领导;
(二)各市房协(物协)负责人;
(三)各相关协会负责人,广西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单位负
责人;
(四)重点企业负责人;
(五)本厅各相关处室负责人。
四、外地代表在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具体会务工作委托房广西房地产业协会负责。
五、请各与会单位认真填写会议回执,于2006年10月16日前报送广西房地产业协会。(联系人:霍燕娜、钟良松,联系电话:0771—2260183,传真:0771—2264338)。
六、会议内容重要,请有关人员务必准时参加会议。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OO六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