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公告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3号)等规定,我厅对荔浦县综合设计院等6家单位提交的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核准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核准审查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核准审查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二○○七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核准审查结果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请核准的内容 |
核准审查意见 |
备注 |
1 |
荔浦县综合设计院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资质转正。 |
同意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资质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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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建筑设计室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资质转正(限制丙级)。 |
同意建筑行业(建筑工程)限制丙级资质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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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勘测设计院 |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增项。 |
不同意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增项。 |
具体存在问题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4 |
来宾市桂安建筑设计院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资质转正。 |
同意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资质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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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核定。 |
同意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核定,报建设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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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广西国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水利行业(水库枢纽、灌溉排涝、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丙级资质。 |
同意水利行业(水库枢纽、灌溉排涝、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丙级资质,有效期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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