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设为收藏
保存桌面
手机端

关于公布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核准审查结果的公告(18号)

2007-10-26 17:55:42 来源:广西建设网 收藏
广西区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公告第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3号)等规定,我厅对防城港金达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提交的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核准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核准审查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核准审查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核准审查结果
序号
单位名称
类别
申请核准的内容
核准审查意见
1
防城港金达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核定
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丙级资质
同意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丙级资质(有效期五年)
2
广西桂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核定
水利行业丙级资质
同意水利行业丙级资质(有效期五年)
3
广西桂科诚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升级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不同意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升甲级资质
4
广西泰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核定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资质
同意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资质(有效期五年)
5
广西圆元勘察工程有限公司
核定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工程勘察劳务类(工程钻探)资质
同意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工程勘察劳务类(工程钻探)资质(有效期五年)
 
注:1、请以上核准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的5个工作日后,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厅窗口领取《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有关单位存在的具体问题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请以上核准审查意见为同意的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的5个工作日之后,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厅窗口领取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