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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8年第12批核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结果的公告

2008-10-09 08:54:1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收藏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公告第103号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管理规定,现将经自治区建设厅审查核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名单予以公布。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我厅核准的企业资质有疑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政务服务中心反映,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二○○八年十月六日
 
核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名单(共6家)
2008年9月27日
序号
企业名称
          
自治区建设厅审批意见
安12-01
广西铁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主项:房屋建筑工程三级
同意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三年
安12-02
广西南宁湘赣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主项:模板作业一级;增项:砌筑、钢筋、脚手架、焊接、水暖电安装作业一级;抹灰、混凝土作业
同意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三年
安12-03
广西金鼎建筑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
同意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三年
安12-04
南宁市家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主项:水暖电安装作业劳务分包
同意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三年
安12-05
广西益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责任公司
主项:混凝土作业;增项:模板作业一级;钢筋作业、脚手架作业、砌筑作业二级
同意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三年
安12-06
广西源创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主项: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三级
同意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三年
 
注:1、新申请资质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已办理变更的,凭变更后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领取资质证书;
    2、企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厅窗口领取证书;领取证书时需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服务事项受理通知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