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公告第111号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管理规定,现将经自治区建设厅审查核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名单予以公布。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我厅核准的企业资质有疑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政务服务中心反映,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核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名单(共8家)
2008年10月21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资 质 |
自治区建设厅审批意见 |
安13-01 |
广西桂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主项:房屋建筑工程三级 |
同意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三年 |
安13-02 |
桂林市第伍建筑劳务分包有限责任公司 |
主项:砌筑二级;增项:钢筋、木工、脚手架作业二级;抹灰、混凝土作业 |
同意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三年 |
安13-04 |
广西南宁汇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主项: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三级 |
同意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三年 |
安13-05 |
柳州市园林建设工程公司 |
主项: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增项: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三级、园林古建筑工程(暂定)三级 |
同意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三年 |
安13-06 |
钦州市建兴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
主项:砌筑(暂定)二级;增项:钢筋、木工作业(暂定)二级;抹灰、混凝土作业 |
同意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三年 |
安13-07 |
贵港市市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主项:抹灰作业;增项:砌筑、钢筋、模板、脚手架作业二级;混凝土作业 |
同意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三年 |
安13-08 |
南宁峰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主项:房屋建筑工程三级 |
同意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三年 |
安13-09 |
广西富民建设有限公司 |
主项: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增项: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三级 |
同意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三年 |
注:1、新申请资质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已办理变更的,凭变更后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领取资质证书;
2、企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厅窗口领取证书;领取证书时需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服务事项受理通知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