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房〔2013〕11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房产局:
为加强对我区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施工管理,保证施工质量,促进全区白蚁防治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度广西房屋白蚁防治工程质量与专项检查的通知》(桂建房〔2012〕51号)要求,2012年底,我厅派出工作组对全区14个设区市开展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作的78个白蚁防治单位进行了房屋白蚁防治工程质量与安全专项检查。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阅资料、查看施工现场,了解近两年来白蚁防治工作管理情况,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14个设区市白蚁防治单位共78个,其中南宁市7个、柳州市7个、桂林市13个、梧州市5个、北海市3个、玉林市6个、防城港市3个、钦州市3个、百色市5个、河池市9个、贺州市3个、来宾市4个、贵港市3个、崇左市7个。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全区各市本级各白蚁防治单位的机构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等较2010年有所提高,规范化管理初见成效,检查合格率达到了100%,全区白蚁防治管理工作总体态势良好,县级白蚁防治单位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总体呈上升态势,但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各项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2010年来,各单位进一步加强了机构能力建设,各地房屋白蚁预防覆盖率大幅提升,白蚁防治政策法规得到较好的落实,白蚁防治费的收取和开支按规定实行了专户管理,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岗位培训得到加强。南宁市、防城港市、北海市等3个单位引入高学历硕士人才,配备了生物、建工和药物检测等专职人员;大部分市县均在当地政务大厅设立有白蚁防治业务办理窗口,严把新建房屋报建关,全区新建房屋白蚁预防覆盖率达95%以上;各白蚁防治单位能严格按照规定收取、使用和管理白蚁防治费用,20%保治经费能切实使用在工程的回访复查上。
(二)工程施工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均按照规定与业主签订《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合同》,严格按照《房屋白蚁预防技术规程》(JGJ/T245_2011)和《广西房屋白蚁预防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施工,认真执行使用药物的配比标准,确保了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等6个单位成立了专职质量监督部门,建立了检测实验室,制订质量监督制度,开展监督施工质量,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另外,南宁市、柳州市、防城港市等3个单位成立了工程复查部,切实开展回访复查工作,20%保治经费落实到位。此外,灵山、鹿寨、三江、合浦等县一级单位也购置了大型喷药施工车辆,有效提高施工质量和工作效率的同时,降低了施工劳动强度。
(三)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各县级白蚁防治单位将白蚁防治工程管理软件与房产档案管理软件结合在一起开发,档案信息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完善,档案资料完整与安全。上林县、临桂县、宾阳县等单位的档案室通过了自治区的档案等级评定。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各单位根据实际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与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处理应急事故流程,实行药物专库存放、专人管理、双人双锁,出入库台账清晰,消防、通风、防爆、防盗设施齐全。钦州市在药库安装了电子监控系统,并连接到市公安局110报警中心。各单位严格规定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工地必须佩戴口罩、手套、头盔,穿好工作服、水鞋等安全防护用品,南宁市、昭平县、灵山县等单位还为施工人员设置了专用的洗浴间,配有热水器、洗衣机,实行人性化管理。全区各地白蚁防治生产安全无事故。
(五)科研实力进一步提升。南宁市、北海市、防城港市、柳州市等单位建立了集检测与科研一体的实验室,部分单位也正加紧采购科研仪器设备及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南宁市还搭建了“中心+基地”的科研平台。科研意识不断加强,南宁市、桂林市、柳州市、北海市等单位加强了与科研院校的科研合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共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获国家专利2项,北海市研发的环保型中药灭白蚁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六)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各单位多措并举开展白蚁防治宣传工作。除设点摆摊、横幅、报刊、网络、电视等常规宣传手段外,LED大屏幕、短信等被运用到宣传工作中,南宁市还新建立了科普展厅,定期向市民发布了“南宁市白蚁分飞期预警预报”,提醒广大市民积极做好防治工作,社会反响强烈。通过多渠道、多方式的宣传活动,提高民众对白蚁防治工作的关注度,为白蚁防治政策法规在的贯彻落实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存在问题
全区白蚁防治工作在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下,我区白蚁防治工作取得一定进步,但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地区发展不够平衡。部分设区市之间、县份之间的白蚁防治工作开展存在较大差距。除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上级主管部门重视不够,对下一级白蚁防治单位指导不够,还有小部分县房产主管部门对自身职能的认识不够,均未成立专门白蚁防治机构开展白蚁防治工作,使本地区白蚁防治工作开展不到位、缺位现象;二是白蚁防治施工不够规范。部分单位未严格按《房屋白蚁预防技术规程》和《广西房屋白蚁预防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每个施工程序进行施工;三是白蚁防治费用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单位白蚁防治收费因受外来因素干预,减免现象严重,导致20%保治经费未能到位,开展回访复查工作得不到经费保障;四是药物管理存在隐患。部分单位存在使用“无三证”或者过期药物,药库消防设施不健全,无防爆、防盗等设备。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对此次专项检查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加强监督落实,保证白蚁防治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更上一个新台阶,保障城市房屋居住和使用安全。我厅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方式,加强对各市白蚁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全区白蚁防治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我区白蚁防治工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