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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城乡清洁卫生运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电[2006]63号)

2006-10-13 15:52:21 来源:广西建设网 收藏

桂建电[2006]63

各市、县人民政府:

    现将《关于开展城乡清洁卫生运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〇〇六年十月四日

 

附件:

关于开展城乡清洁卫生运动

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刘奇葆书记关于开展城乡清洁卫生运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整顿市容市貌,要发动群众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城管部门、精神文明办和各新闻单位公布举报电话,充分接受群众举报;媒体选择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宣传和曝光,促进清洁卫生运动深入开展,通过一段时间的坚韧努力,彻底改变我区城乡卫生面貌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工业化、城镇化,改善人居和投资环境,全面提高城乡环境质量,提高城乡文明程度,以饱满的热情迎接自治区三会的胜利召开,促进全区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完成,特拟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广西为目标,以强化城市建设、管理,提高城市净化、绿化、亮化、美化水平为重点,以树立公共意识、规范公共行为、践行公共道德、优化公共环境为要求,积极开展城乡清洁卫生运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全民动员,彻底改变我区城乡卫生面貌,提高城乡文明程度,使我区的人居环境和城市品味提高到一个全新的高度。

二、主要内容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迎三会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通知》(桂政办电〔2006172号)为基本要求,深入开展以下城乡清洁卫生运动的各项工作:

(一)整治市区街道的市容环境。

(二)整治农贸市场、夜市乱摆乱卖、乱停乱放。

(三)整治市区特别是无物业管理机构的居住小区、背街小巷、环境与城乡结合部。

(四)整治交通秩序。

(五)整治机场、车站、码头、广场、公园、河堤两岸等公共场所环境。

(六)整治施工现场。

(七)整治主要宾馆周边环境。

(八)整治主要景点、景区周边环境。

(九)整治主要旅游线路沿线市容环境。

各市、县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尤其是按照所辖县、乡(镇)的具体情况,制定更为具体的实施细则。

三、组织机构

自治区成立由建设厅、文明办、爱卫办组成的城乡清洁工程协调督察小组;各市、县成立相应的协调督察机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城乡清洁工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相应的协调督察机构、职能部门、基层组织机构要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通知(桂政办电〔2006172号)要求,各市的协调机构应于810日前建立完毕,现应尽快充实督察力量,有关人员应于107日前到位,并尽快开展工作;尚未建立或完善城乡清洁工程协调督察机构的县应尽快落实,有关人员应于108日前到位,并同步指导所辖乡镇落实机构与人员,尽快开展工作。

(二)建立投诉举报机制。自治区、市、县各有关部门要设立整顿市容市貌的投诉举报电话,并予公布,充分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监督。

自治区建设厅、自治区文明办已于102日向社会公布了市民投诉举报电话。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应于106日前向社会公布市民投诉举报电话,并建立相应的快速反应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及时将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同步上报上级协调督察机构。

(三)建立督察指导机制。市、县协调督察机构要强化对城乡清洁工程各项工作的督察指导职能,定期不定期对所辖县、乡镇有关部门、社区组织的工作进行督察指导;自治区协调督察小组将对各地协调督察机构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跟踪,及时指导和督察。

(四)加强新闻媒体和市民的监督。自治区级新闻媒体和各地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和监督作用,要在电视、电台、报刊上开设专栏和专题,采用与市民互动等形式,宣传和曝光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中的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带动广大市民关心和参与,共同搞好城乡清洁工程。

(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地政府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认真加强城市管理部门的队伍建设,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人员、保障经费,提高队伍素质,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快速反应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按照全面高水平地完成城乡清洁工程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与实施细则,将有关工作标准与全区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活动有机结合,使城市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六)不断提高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水平。在今年10月底自治区三会召开前,城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要取得全面的成果,城乡清洁工程初见成效;到2007年上半年,基本建立城乡清洁工程的长效机制,完善相应的机构与制度建设,巩固2006年城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各项成果,广大市民继续保持较高的满意度;至2007年底,全面建立长效机制,使我区良好的城乡卫生面貌持久化、规范化。